北京科技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 本科生、研究生 )招生简章、招生办法、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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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公告汇总

北京科技大学2025年台湾学测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6日


根据教育部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有关精神,2025年我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评价,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择优选拔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二)参加当年学测,且成绩达到以下等级要求:
语文、英文、自然科目、数学A达到前标级。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招生专业和名额
我校2025年计划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10人,最终录取人数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确定。招生专业均为理工类专业,我校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调整各专业(类)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类)

科类

学制

人工智能、工商管理类(数智管理与经济试验班)、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大数据与金融试验班)

理工

4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以及我校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其他材料。
我校在报名系统中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如下:
1.个人陈述(限10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申请理由;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研究经历,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及感悟;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等。)
2.其他能展现申请人能力水平的证明材料(例如竞赛获奖证书、科研活动、社会活动等相关证明材料,请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
请考生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上传材料缺失、模糊无法辨认,将无法通过初审。
四、考核及录取
(一)资格审核(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5年4月下旬通过报名系统公布(届时我校会通过系统站内信息提醒考生),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应及时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面试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面试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5年5月上旬,面试方式暂定为线上远程面试。具体日期及详细安排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除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外,还将于2025年5月15日通过报名系统公布,考生须于2025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陆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并进行录取确认。考生确认录取后,我校将于2025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及其他费用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家庭居住地和学校的旅费等各项费用自理。
六、奖学金设置
台湾学测生在校就读期间可申请北京科技大学各类奖学金,还可申请国家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
七、入学及在校管理
请录取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来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考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出的《北京科技大学2025级本科生入学指南》。日常在校管理遵照我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在北京科技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北京科技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北京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10-623252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传 真:+86-10-82371778
邮 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监督电话:+86-10-62332229
申诉或举报邮箱:jiwei@ustb.edu.cn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stb.edu.cn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十、附则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科技大学2025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一、学校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895年北洋西学学堂创办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矿冶学科。1952年,学校由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清华大学等6所国内著名大学的矿冶系科组建而成,名为北京钢铁工业学院,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钢铁工业高等学府。1960年,更名为北京钢铁学院,并被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84年,成为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1988年,更名为北京科技大学。1997年5月,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的,以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为核心高校的“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2011计划”。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学校获批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二、报考条件

(一)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二)符合澳门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成绩优异,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见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计划招收澳门保送生10人,最终录取人数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确定。考生可报考专业(类)见下表,我校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调整各专业(类)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类)

科类

学制

人工智能、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大数据与金融试验班)、工商管理类(数智管理与经济试验班)

理工

4年

工商管理类(数智管理与经济试验班)、社会科学试验班、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史

4年

四、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的统筹安排,我校将对符合澳门保送生资格的报名学生进行面试考核,综合考查学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学习能力等基本素质,根据学生的考核情况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4人。

我校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的澳门保送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预计将于2025年7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及其他费用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各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家庭居住地和学校的旅费等各项费用自理。

六、奖学金设置

澳门保送生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可申请北京科技大学各类奖学金,还可申请国家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

七、入学及在校管理

请录取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考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出的《北京科技大学2025级本科生入学指南》。日常在校管理遵照我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在北京科技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北京科技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北京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10-62325294

传真:+86-10-82371778

邮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监督电话:+86-10-62332229

申诉或举报邮箱:jiwei@ustb.edu.cn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stb.edu.cn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十、附则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科技大学2025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6日


一、学校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895年北洋西学学堂创办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矿冶学科。1952年,学校由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清华大学等6所国内著名大学的矿冶系科组建而成,名为北京钢铁工业学院,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钢铁工业高等学府。1960年,更名为北京钢铁学院,并被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84年,成为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1988年,更名为北京科技大学。1997年5月,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的“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2011计划”。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学校获批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二、报考条件
(一)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二)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且成绩达到以下等级要求: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均须达到第3级及以上,公民科达标(A)。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见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计划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10人,最终录取人数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确定。招生专业均为理工类专业,考生可报考专业(类)见下表。


招生专业(类)

科类

学制

人工智能、工商管理类(数智管理与经济试验班)、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大数据与金融试验班)

理工

4年

四、录取原则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次根据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四个核心科目等级总分,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以及相关选修科目成绩及考生专业志愿等情况择优录取并确定专业,每个专业不超过4人,相关科目优先比较顺序为:数学、中国语文、英国语文。
2025年7月,我校将为最终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通过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五、学费及其他费用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家庭居住地和学校的旅费等各项费用自理。
六、奖学金设置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可申请北京科技大学各类奖学金,还可申请国家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
七、入学及在校管理
请录取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来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考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出的《北京科技大学2025级本科生入学指南》。日常在校管理遵照我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在北京科技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北京科技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北京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10-62325294
传 真:+86-10-82371778
邮 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监督电话:+86-10-62332229
申诉或举报邮箱:jiwei@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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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十、附则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科技大学 - 2025年 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华侨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 - 2025年 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华侨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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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高校内地招生信息 :

北京科技大学 - 面向港澳台招生资讯﹝2025 年 - 2021 年﹞ 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本科、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办法、考试指南(香港中学文凭,台湾高中毕业生,澳门保送生,港澳台免试生,华侨、港澳台联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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