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
招生简章、公告汇总
2025年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办学实际情况,香港城市大学(东莞)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通过材料审核和面试,择优选拔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学校概况
2024年4月16日,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机构——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的正式设立,是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的重要标志性成果。香港城市大学(东莞)融合内地与香港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前沿交叉融合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全球视野的创新型人才。大学沿袭了香港城市大学国际化的办学特色,采取全英语授课,秉承教研合一、创新无限的教育理念,追求与香港城市大学“两校一质”的人才培养品质。2024年,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已迎来了超过500名优秀学子在校求学。2025年学校开设智能制造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四个本科专业,并首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
大学两方面引进的教师均具有在国际一流高校执教或研究工作经验,具有国际视野、富有创新精神和教书育人的热情。一方面面向全球招聘,目前已建立一支具国际水平的本校师资队伍,一方面直接聘请香港城市大学优秀教师来校授课。
大学结合国家新兴领域、重点产业发展及大学四大前沿交叉学术领域,在计算机科学、智能制造、先进材料、新能源等方向推出具前瞻性的学术课程,正在面向国家及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打造国际化科技创新平台。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将立足湾区,面向世界,砥砺前行,继续追求卓越的教学与研究水平,为中国培养国际化的创新型领袖人才,逐步发展成为致力于创建卓越科研和教育的世界一流高等学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2025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科成绩总和达到相应各科顶标分数总和及以上,其中英文单科达到顶标或提供其他英语能力证明。
台湾高中毕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并符合教育部“关于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资格规定”,方可报名。
三、招生培养方案
(一)学校实行专业自主选择模式,本科学制为四年。学生在入学之初不直接划分专业,大二选专业,可在开设的四个专业中选择。学校提供两次转专业机会,分别在第二学年的A学期和B学期,通常在11月份和6月份,学生按学校规定提交转专业申请。
(二)香港城市大学(东莞)所有本科生专业原则上均对港澳台学生开放,未来将根据资源与需求增加专业。目前所列专业均为学校已开设专业,非新设专业。具体专业如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教学语言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英语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3 |
智能制造工程 |
||
4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且接受本简章选拔办法与录取程序的考生,请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链接: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须按照要求准确地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并提交以下材料至报名系统:
1.考生本人签字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用于授权我校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请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模板);
2.学测成绩单(含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须加盖中学公章或经大学考试中心确认);
3.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
4.高中各学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5.个人陈述(内容可包括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兴趣爱好、特长等,中英文不限,800字以内);
6.英语能力证明(如学测英文单科未满足顶标要求,也可提供其他英语能力证明,例如:雅思6.5,托福80等。);
7.获奖证书或可以体现考生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完成报名者,即视为授权我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测成绩等相关档案资料。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须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
(二)面试
我校审核完成后确定面试名单,具体面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等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结果审定后,我校将于5月15日公布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15日至5月19日之间登录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并进行录取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操作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四)征集志愿
我校将根据录取确认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志愿征集,具体安排以届时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五)通知书发放
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预计于8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招生计划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七、奖助学金
详见《香港城市大学(东莞)2025年港澳台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八、学历学位
对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港城大(东莞)本科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要求的,授予港城大(东莞)学士学位;对符合港城大学位颁发要求的,港城大授予港城大学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一)港澳台学生的收费标准与内地(大陆)学生一致。
(二)学费每人每年11.5万元(人民币);住宿费两人间1200元/年,以实际公布为准;个人生活费用自理。
十、其他
(一)新生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二)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廉洁承诺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监部门对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过程公开透明。
十二、招生工作的咨询及联系方式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热忱欢迎港澳台地区优秀青年的加入,我们将在粤港澳大湾区和松山湖畔迎接各位才俊的到来。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雄路8号
邮编:523808
咨询电话:+86-769-21183030;+86-769-21183033
电子邮箱:admissions@cityu-dg.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cityu-dg.edu


本页引用了教育相关官网及大学官网一些资源(非商业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请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反馈邮箱: School@ChinaNet.com.cn大学志 ® www.ChinaBook.com.cn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 - 面向港澳台招生资讯﹝2025 年 - 2021 年﹞ 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本科、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办法、考试指南(香港中学文凭,台湾高中毕业生,澳门保送生,港澳台免试生,华侨、港澳台联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