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韶关学院
招生简章、公告汇总
韶关学院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免试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6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韶关学院是广东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师范教育始于1903年、医学教育始于1914年、高等教育始于1958年,先后由韶关师范专科学校、韶关大学、韶关教育学院、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原韶州师范学校)、韶关学院医学院(原韶关卫生学校)等5所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00年升格本科,2004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24年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一)办学定位
学校以“坚持立德树人,服务社会,将学校建设成为以师范教育为特色,以农学、工学为发展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发展目标定位,着力实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人才强校、合作发展”四大发展战略,坚持扎根韶关、立足粤北、服务广东、辐射港澳、面向全国,全面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综合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办学以来,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30多万人。
(二)办学规模
学校占地总面积2571亩。校本部有韶乐园(主校区)、韩家山、黄田坝等校区。校舍建筑总面积91.2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93万册。学校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兼顾研究生教育,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及多个国家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62万人,成人教育学生0.5万人。开设有文、理、工、农、法、管理、艺术、教育、经济、历史、医等11个学科门类,17个二级学院,70个本科专业,2个硕士学位点。
(三)师资队伍
现有专任教师1509人,正高级职称128人、副高级职称339人,博士565人、硕士599人。学校现有国家督学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4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南粤优秀教师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12人,“广东特支计划”人才1人。
(四)教育教学
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4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通过IEET认证专业3个、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3门。拥有省级产业学院4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1个、省级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3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2个;省级协同育人平台2个、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3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5个。学校入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合作院校。学校获全国对分课堂示范校、教育部“2020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获批“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单位。教师教学发展指数连续5年进入全国新建本科院校40强。
(五)学科科研
学校重点打造教师教育、现代农业、机械装备、信息技术、文化旅游等契合地方发展需要的五大特色学科专业群。有5个省级特色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级“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6个市校共建重点(培育)学科、21个校级重点攀峰(特色、培育)学科,构建了“省、市校共建、校”三级重点学科建设体系。近五年,新增省级科研平台15个,新增纵向科研项目1830项,其中省部级以上新增292项。目前学校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31个(含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8个。建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华南农业大学——韶关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六)人才培养
近五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2923项,其中国家级688项,连续3年进入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前100强。毕业生考研录取率突破10%,毕业生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稳定在95%左右。获中国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银奖5项(含国际赛道1项)、铜奖2项,获省决赛金奖3项、银奖10项、铜奖19项;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乡村振兴专题赛企业组金奖;4名学生荣登全国大学生创业英雄百强榜。学校成功获批“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全国首家创新创业对分教研基地”。学校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七)服务地方
服务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在韶关、清远建设8个教师教育实践创新基地(含2个省级基地)。培养、培训了韶关80%以上中小学骨干教师,为韶关教育强市强县建设、普高验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师工程等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撑。与150余个地方政府部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近五年,获得产学研合作项目664项,项目经费1.16亿元。在积极落实“双百行动”中,推动人才、科技、服务“三下沉”,重点打造“蝴蝶兰、广府藤茶、毛木耳”三大农业品牌。充分发挥省市各级人文社科平台(基地)作用,主持起草地方法规条例16部;开展红色文化、韶文化、禅宗文化、华南教育历史等挖掘、利用、宣传,出版韶文化系列丛书27部。华南教育历史研究工作被《人民日报》、凤凰卫视等媒体广泛报道,多次得到省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充分肯定。
(八)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校主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被教育部列为内地免试招收香港学生高校,被省侨办列为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先后与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50余所高校、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交流生、交换生、短期研修、短期艺术实践、本升硕等项目36项。每年招收长短期外籍专家教师20多名,每年有100多名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
(九)办学声誉
学校曾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计划
我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共为20人。详见下表。
2025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拟招生专业计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类别 |
招生 人数 |
学费 (元/学年) |
备注 |
1 |
旅游管理 |
普通类 |
|
5050 |
免面试 |
|
2 |
会计学 |
普通类 |
5050 |
|||
3 |
车辆工程 |
普通类 |
5710 |
|||
4 |
园林 |
普通类 |
4568 |
免面试,不招色盲色弱 |
||
5 |
应用化学 |
普通类 |
20 | 5710 |
||
6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体育类 |
5710 |
免面试 |
||
7 |
音乐学 |
师范 |
艺术类 |
10000 |
||
8 |
产品设计 |
艺术类 |
10000 |
免面试,不招色盲色弱 |
说明:1、公布的学费标准为文件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校本部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进行收取。2、住宿费均为750-1500元/年,新生在入学住宿之后,通过企业微信按实际住宿费自助缴纳住宿费。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发布的文件规定执行。4、专业及计划等最终以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 :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高校招生简章,了解高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高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 2025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14 日。
(一)审核阶段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我校免笔试和面试。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录取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最低录取标准为考生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数学 A 或数学 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并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对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也予录取。
(二)录取安排
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 5 月 15 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志愿
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我校则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于 5 月 21 日至 31 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即可。我校于 6 月 1 日至 20 日期间开展审核及录取工作,系统 6 月 21 日统一公布各校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未按时报到(请假的除外)考生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七、在校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 号)以及我校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八、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韶关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
联系人:杜老师
招生电话:+86+751+8120066
招生邮箱:8120066@sgu.edu.cn
官方网址:韶关学院校园网(http://www.sgu.edu.cn/)
韶关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sgu.edu.cn/zsxxw/)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韶关学院(SGXYGFWX)
微信公众号:韶关学院学工在线(sgxyxsc)
十、其他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请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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