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 本科生、研究生 )招生简章、招生办法、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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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公告汇总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4日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5
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广西中医药大学建校于 1956 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高 校,也是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最早一批认可的香港中医执 业训练本科学位课程内地院校。学校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具 有鲜明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立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 展,有家国情怀、有仁爱之心、有担当精神、有过硬专业能 力的高素质中医药专业人才。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博士、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生、留学生和成人高等 教育等各类别各层次人才。
仙葫校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 13 号,邮编 530200。
明秀校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 179 号,邮编 530001。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 50 人,并视生源情况在联招办指导范围内对 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联招办官方公布的内地高校 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为准。不限制每个专业的招 生人数,招生专业( 类)详见下表。

学位授予 学科门类

校内专业名称

学制

学位类型

医学

中医学
( 国际传统中医班)

5 年

医学学士

医学

中医学

5 年

医学学士

医学

针灸推拿学

5 年

医学学士

医学

中医骨伤科学

5 年

医学学士

医学

口腔医学

5 年

医学学士

理学

康复治疗学( 中澳学分互认
联合培养项 目)

4 年

理学学士

 

注:1.国际传统中医班若未达开班人数,则学生转入中 医学专业普通班就读。
2.以上专业( 类)如有调整,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 准。
3.各招生专业介绍、奖贷助学政策及其他学校情况等详 细信息详见我校网站、国际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条件
( 一)爱国爱港,拥护“ 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持有效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 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当年香港中学 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 效期内。
( 二)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 身心健康情况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愿意按照我校要求完成 相应学制学习。

三、报名办法
( 一)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请 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www.eeagd.edu.cn/hkmsks)进行报名,按照要求输入报 考基本信息(注意:考生姓名请输入简体中文)及上传相应 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等。具体报名要求及流程以 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公布为准。
( 二)注意事项: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 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 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 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录取办法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 开的录取原则。对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将依据香 港中学文凭考试核心科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并参酌选修 科目成绩和校长推荐信等材料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择优录 取,确定录取专业。
( 一)非“校长推荐计划” 以内的考生,我校最低录取 标准为“3、3、2、A” ,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 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 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 级及 以上,公民科达标。

( 二)“校长推荐计划” 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 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 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 分(含) 以上,且任何一门科 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 分(含)。
( 三)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 生,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我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 业;依次类推直至录取结束。
( 四)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按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 科、数学科三科总分从高至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按“ 中 国语文科-数学科-英国语文科”的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依照 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检查录取。
(五)我校不接受因考生个人原因提出的退档申请。
( 六)新生须按所录取专业报到入学,不予调整专业。 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 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五、体检要求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 生身体情况有该意见中“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 学校有关 专业可不予录取”所涉情况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另从 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要求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提出以 下要求:
( 一)患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除外)。

( 二)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 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予录取。
( 三)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任何一眼矫正到 4.8, 镜片度数大于 800 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 度数大于 400 度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 四)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 业。
(五)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者不宜 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 六)女生身高未达 155cm(含) 以上、男生身高未达 160cm(含) 以上,体弱无力及患晕血症者不宜就读我校中 医骨伤科学专业。
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 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及奖学金政策
( 一)被录取学生报到注册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 医疗保险费和书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按广西壮 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1. 学费:


中医学( 国际传统中医班)

人民币 9000 元/学年

中医学

人民币 6435 元/学年

针灸推拿学

人民币 6435 元/学年

中医骨伤科学

人民币 6435 元/学年

口腔医学

人民币 6435 元/学年

 

 

康复治疗学( 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 项目)

在广西中医药大学学 习期 间:人民币 6435 元/年;在 外方高校交流学习期间参考 学费约澳币 45,400 元/学年, 以外方大学转入学习通知书 为准。其他费用另行咨询。

*以上所列费用标准中,中医学(不含国际传统中医班)、针灸推拿 学、中医骨伤科学、口腔医学以及康复治疗学( 中澳学分互认联合 培养项 目)在广西中医药大学学习期间的费用均为预收,毕业当年 按照实际所修学分一次性结算,多退少补。

2. 住宿费:依据住宿条件而定,人民币 1300-5000 元 / 学年,基本设施包括床、衣柜、书桌椅、空调、热水器、网 络、洗手间等,24 小时物业值班。
( 二)在大学阶段表现突出的香港学生,除可申请国家 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奖学金外,同时可申请院系设立的奖学金 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立的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
七、学历和学位
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 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获得规定的学分,各教学环节考 核合格,达到毕业条件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西中医药大学 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西中医药 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 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八、入学与资格复查
(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 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 前向学校申请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注册且未请

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 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二)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 学习期限相适应。
(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港澳台 地区学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 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审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 处理,仅专业受限者,须商转其他专业;情节严重的,取消 入学资格;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 179 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国际 教育学院,邮编:530001。
联系电话(传真) :0771-3148091
学校网站地址:http://www.gxtcmu.edu.cn
学 校 对 港 招 生 信 息 网 站 地 址 : https://www.gxtcmu.edu.cn/fie
电子邮箱:fiegxtcmu@126.com
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微信号: FIE-GXUCM)
更多信息请关注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网(http://www.umainland.hk)、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 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香港中学文 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eea.gd.gov.cn )。

未尽事宜按照联招办相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广西中医 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广西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 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再检查。

 

附件广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pdf】点击下载或在线观看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4日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5 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 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现将我 校 2025 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 以下简 称“ 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有关招录方法制定如 下:
一、招生人数:50 人。
二、招生专业目录:

学位授予门类

专业名称

学制

成绩要求

医学

中医学

5 年

数学 A/B、语文、英语任意一门达到均标

医学

针灸推拿学

5 年

数学 A/B、语文、英语任意一门达到均标

医学

中医骨伤科学

5 年

数学 A/B、语文、英语任意一门达到均标

医学

口腔医学

5 年

数学 A/B、语文、英语任意一门达到均标

理学

康复治疗学(中澳学分 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4 年

数学 A/B、语文、英语任意一门达到均标

详见报名系统 https://www.gatzs.com.cn/z/tw/,最终录取 专业及专业名称以实际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报名资格
(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 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须与考生本 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正在办理中的,在 5 月 1 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 二)参加 2025 年台湾“ 学测”考试且在语文、数学 A/B、英文考试科 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或均标级以上 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 三)考生须在申请时提交学测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 相应科目的学测成绩等并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 生学测成绩并签署《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四、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 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 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 理。
五、报名办法
( 一)报名时间:2025 年 3 月 1 日至 31 日
( 二)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 地 区 学 测 成 绩 招 收 台 湾 高 中 毕 业 生 系 统 ( 网 址 : 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 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 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他材料。 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 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
注 1:考生无须向我校邮寄申请材料。
注 2:考生应对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因填报信息和申请材料模糊 不清、缺失、无效、错误、虚假,以及不符合报名条件和相 关要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 3: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注 4: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 准。
六、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2025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14 日。
( 一)审核阶段: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和申请材料进 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和学测成绩审核等。考生 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初审通过不代表一定进入考 核阶段,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关注后续通知。系统显示需 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 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 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 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 的取消录取资格。以学测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申请材料进 行审核,材料不全者,审核不予通过。
( 二)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审核完成后,学校对通 过初审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届时将以电邮方式通 知考生本人。
七、录取及征集志愿
( 一)录取:根据申请者材料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拟 录取名单将于 5 月 15 日在报名系统内统一公布。考生须于 5 月 15 日至 19 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 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 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于 2025 年 8 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 二)征集志愿:根据录取情况,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或 新增招生计划, 我校将于 5 月 20 日设置征集志愿招生专业 目录和招生要求。考生于 5 月 21 日至 31 日期间进行报名。 首轮已报名的学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学校要求 的其他材料即可。学校于 6 月 1 日至 20 日期间展开审核、考 核及录取工作,系统6 月21 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 6 月 21 日至 6 月 25 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 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 格。考生确认后 ,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拟于 2025 年 8 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费,收费标准与大陆同专业 学生一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台湾和南宁等地的旅费及 医疗保险等各项费用自理。
九、入学报到及管理
( 一)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考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 理。
( 二)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 到学校报到。
( 三)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均 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 澳台〔2016〕96 号)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咨询方式
联系人: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陈老师 咨询电话:86-771-3148091 传真:86-771-3148091
电子邮件:fie@gxtcmu.edu.cn
微信公众号:搜索“广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招生网页:https://www.gxtcmu.edu.cn/fie
通信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
179 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国 际教育学院 304 办公室 , 邮编 530001。
十一、其他
( 一)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
(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广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 三)报名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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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 - 2025年 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华侨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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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高校内地招生信息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面向港澳台招生资讯﹝2025 年 - 2021 年﹞ 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本科、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办法、考试指南(香港中学文凭,台湾高中毕业生,澳门保送生,港澳台免试生,华侨、港澳台联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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